我国驻蒙古国大使馆提示赴蒙“自在行”游客增强安全认识
8月26日,我国驻蒙古国大使馆发布关于我国公民赴蒙“自在行”的安全提示。
近期我国“自在行”游客来蒙数量增多。我国驻蒙古使馆谨提示来蒙“自在行”我国游客增强危险防备认识,留意以下事项:
1、做好行前规划。注重蒙古社会治安、气候和杂乱路况,结伴而行,经过正规渠道预订住宿、交通、餐饮服务,行前具体阅览驻蒙使领馆有关安全提示。主张咨询、购买旅行意外保险及医疗保险。
2、理性挑选旅行项目。请勿前往未开发或缺少安全保证的区域。在野外露营过夜归于高危行为,必须稳重挑选此类活动。牧区路况差、通讯网络欠安、人烟稀少,切勿独自前往,防止被困。
3、根绝不合法自驾。蒙古不供认我国大陆驾照,除取得公安机关颁布通行证的边民小型机动车可在蒙边境县行进外,其他我国车牌小型机动车均不能在蒙古行进,否则将面对当地处分。在蒙自驾游须处理蒙古驾照,并租赁在蒙古注册挂号车牌的车辆。获取蒙古驾照须处理常住卡并经过驾照考试。
4、防备盗抢危险。慎重保管证件资产,不要带着很多现金,随意暴露资产。搭车、观赏、购物时防止人包别离。喝酒控制,最好可以下降夜间外出,勿去偏远场所。如遇盗抢应坚持镇定,防止与劫匪争论或产生肢体冲突,在承认本身无安全要挟后当即报警,必要时联络我国驻蒙古使领馆。
5、尊重当地宗教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。请在旅行过程中留意文明礼仪,无论是公共场所或自媒体网络站点渠道,勿宣布易引发民族心情乃至应战公序良俗的言辞或进行有关活动,自觉维护我国游客良好形象。
1、蒙古国报警电线、蒙古国急救电线、外交部全球领事维护与服务应急热线、驻蒙古使馆领事维护与帮忙电线、驻守门乌德总领馆领事维护与帮忙电话:+